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主站首页学院概况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培养党群工作思政动态资源下载理论学习
 
   
 
 学院概况 
 
  学院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岗位工作职责

2023年01月01日 15:24  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学院党建和党务工作。

2.负责召集本学院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

3.组织本学院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学院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5.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好本学院的党、政、工等方面的关系。

6.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负责本学院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推优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

8.负责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9.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l.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2.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的情况。

4.领导和管理教学工作。严格教学管理,积极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不断提高全院思政课的教学质量。

5.领导和管理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负责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和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推荐本学院人员出外进修、考察、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7.积极与学院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会依据章程开展工作。

8.负责组织完成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等工作,并就晋级、奖惩等提出建议。

9.负责管理本学院固定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学院经费,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10.主持制定学院内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管理工作任务,直接对院长负责。

2.协助院长做好科研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评审、科研奖励的申请。

3.负责检查学院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本院教师的科研任务、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协调教研室、教师之间的分工与协作,组织科研力量攻关,建设科研团队。

4.负责组织学院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做好国内外专家的学术交流工作,安排、接待校外讲学专家。

5.协助院长推进学院各研究中心建设。

6.协助院长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办公室制定学院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7.协助院长制定本院事业发展、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管理学院常规教学工作。

8.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l.协助学院院长制定、执行本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教学、科研、资料室等管理方面的行政工作。

2.协助做好学院安全保卫及防火、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3.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及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4.负责学院党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的安排及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5.负责处理与本学院有关的外联工作。

6.负责本学院印章的管理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文件处理及传阅、归档工作。

8.负责日常行政和后勤服务工作,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收集教学督导和校院两级领导听、看课情况的反馈信息。

2.做好教学环节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包括教学检查、教学评估工作中的管理工作;教学研究及教学竞赛的评选管理工作。

3.做好开学前教学工作的检查、准备工作。

4.负责教学计划制定、开课任务书的下达、课表的制定等工作。

5.协助学院副院长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调课、停课等事宜。

6.负责教师工作量的上报、教学津贴、绩效的发放工作。

7.负责科研统计、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工作。

8.做好教学文档的收集传阅及归档工作。

9.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本教研室的全面工作,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项任务。

2.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师德建设工作、理论学习工作,关心他们生活,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

3.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日常教学工作,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发生,参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对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听课评课。

4.负责组织好每一次教研室活动,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按教学任务书组织和协调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排课工作,落实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报院教学秘书审核。

6.负责期末考试试卷印制前的质量把关工作,负责考试的正常进行,并对各教师阅卷情况进行检查。

7.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制定教研室的新进教师计划,并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8.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年度考核表和聘期考核表的核定工作。

9.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主任名单

关闭

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电话:0591-85254004  邮编:350300
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3757号